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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辖区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线索将及时受理、查处,对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纪律的将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及时通知举报人,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举报时请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以及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根据规定,我们将对举报人反映的内容进行保密,对其人身权利、民主要权利和其他权利进行保护,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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